2007年10月31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实话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保护知识产权要学义博会敢于“亮剑”
白峰

  10月22日开幕的2007中国义乌小商品博览会一如既往地热闹,首日交易成交额达40.9亿元。不过,更让组委会感到自豪的是,义博会主动“亮剑”保护知识产权,没有让一件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混迹展会(10月24日《浙江法制报》)。
  好一个义博会“亮剑”,如此“亮剑”精神值得称道。
  众所周知,义博会已是全球小商品交易的盛会,是向世界展示中国的一个窗口,再小的细节,都可能影响义博会、主办城市乃至中国的形象。主办方没有因为会展的流动性、阶段性而降低标准,主动对参展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资格和条件加以明确规定、严格规范,是勇于承担责任的负责表现——既是对自己负责,也是对商家负责,更是对消费者负责。
  而这,就是“亮剑”精神。
  小商品向来是侵犯知识产权的重灾区,管理难度大,也不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和重视。现在,在世界小商品集散中心的义乌,有关方面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主动“亮剑”,而且实现了知识产权“零侵犯”。这无疑是一个风向标。
  近年来,我国已建起了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,但保护知识产权的形势仍不容乐观。这一方面是由于侵权成本较低所致,同时也与法律法规操作性不强、执法不力、社会大众普遍意识缺乏有关。
  义博会的“亮剑”,则既是对法律的尊重,也是树立良好的法制观念的体现。强化展会知识产权管理,不仅是从源头上防止参展商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发生,也是从另一个角度维护消费者和商家的双重利益,更是对展会本身负责。
  所以,义博会敢于“亮剑”保护知识产权,亮的不仅是自身形象,更是法律的尊严。保护知识产权,就该向义博会这样敢于“亮剑”。把展会打造成铁打的营盘,既对商家负责,为其提供便利条件和良好市场氛围;又对消费者负责,提供健康、可信的购物环境;最终树立起良好的品牌形象,实现双赢直至多赢。